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调整安排,兹定于教学周第17—19周(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15日)开展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评教
(一)评教时间
1. 评教时间:2023年12月18日(周一)8:00—1月4日(周四)17:00。
2.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于2023年1月8日(周一)将学生评教的结果反馈到各二级学院。
(二)操作程序
学生登录强智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价—学生评价模块进行评价。(详细操作流程指引见附件1)
(三)问题处理及联系方式
对于评教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请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汇总并及时与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联系。
(四)注意事项
不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影响考试成绩查看及相关补(缓)考的报名,学生总体参评率低将影响各二级学院年终考核。请各二级学院指导并督促学生按要求进行网上评教,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届时将各二级学院学生参评人数予以公布。
二、各二级学院评教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二级学院的评教工作于12月18日开始。请于2023年1月15日(周一)17:00前按表格要求统计评教结果(见附件2)以及撰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总结,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邮箱:pzpj2018@126.com)。 (二)具体内容:二级学院依据《广东培正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培正教〔2023〕51号)及相关听课情况对本部门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附件3-5)。各评价主体所占权重分别为:
学生评价50%;学院领导评价20%;教学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评价20%;教育教学督导评价10%。
联系人:胡威, 联系电话:86704072。
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分统计表
4.广东培正学院教师教学评价表〔二级学院领 导、教学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评价用〕
(以上附件不随通知印发,请从评建办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http://pg.peizheng.edu.cn/jxddypjb/)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