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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督建字〔 2023 〕21号   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试卷检查综合分析报告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期末试卷检查与分析工作已结束,按学校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期末试卷检查分析报告》附件1发送给各二级学院,请各学院认真阅读研究。针对分析报告中指出的问题以及学院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院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撰写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期末试卷整改工作报告附件2),不断促进学校和学院形成“运行及监测-评价-反馈-改进一再评价”的闭环管理机制,持续提高我校的试卷命题质量和阅卷水平

整改工作报告应在学院存档,并于2023年10月27日前交到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期末试卷检查分析报告

2.xx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期末试卷整改工作报告(模板)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