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
教学督导与评建办公室
督建字〔2018〕7号
关于转发教育厅《参评高校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位校领导
今天,根据校领导安排,我们评建办主动到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请示、沟通、了解有关对我校进行审核评估的情况;因我校即将进行审核评估,高教处将《广东省审核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稿)——学校部分》提前给了我校。
《一、参评高校工作规程》规定得很全面、很细致,也很重要。
为了让各位校领导能够及时、全面把握审核评估整体情况,现将《一、参评高校工作规程》转发给各位领导。
教学督导与评建办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