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教普〔2016〕32号
关于2015—2016学年
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评估得分的公示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培正教〔2016〕22号)和《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培正教〔2016〕30号),学校自2016年9月起组织开展了二级教学单位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评估,现已完成评估责任部门采集、公布评估数据,二级教学单位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评估责任部门打分、评建办汇总等工作。现将各二级教学单位评估得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11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次评估得分有异议,可向评建办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或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学督导与评建办公室
联系人:付大鹏 联系电话:86704072
纪检监察部门:中共广东培正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高文翔 联系电话:86710220
广东培正学院
2016年10月31日
抄送:董事会 校领导
广东培正学院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