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督评〔2017〕12号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公布
2016-2017学年院系本科教学工作
评估数据分析系列报告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要求,学校于2017年9月正式启动了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在评建办、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人事处等部门的努力以及各院(系)的积极配合下,经过数据采集、院(系)自评、学校评估责任部门评估打分、专家评估、汇总公示、异议复核等程序,目前评估工作已基本结束,评估结果已于2017年11月21日正式公布(培正督评〔2017〕11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从不同角度对院(系)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学校以公布的评估项目(观测点)评分数据为基础,分别按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等专题对相关评估项目得分进行汇总、排序,形成了《2016-2017学年院系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数据分析系列报告》。经校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评估数据分析结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编制整改方案,针对具体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本部门整改方案交于评建办张金连老师处。
广东培正学院
2017年11月23日
抄送:董事会 校领导
广东培正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