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教〔2016〕49号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
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结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加强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建设,依据《广东培正学院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和《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7月起,学校组织对管理学院等11个二级教学单位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评估。目前已经完成二级教学单位自评,撰写教学质量分析报告;评估部门采集、公布评估数据,依据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打分;评建办汇总、公示及教学单位异议复核等评估程序。现经校领导批准,公布2015—2016学年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结果如下。
二级教学单位 |
总得分 |
排名 |
管理学院 |
77.8 |
1 |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76.3 |
2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
75.2 |
3 |
经济学系 |
74.8 |
4 |
会计学系 |
73.6 |
5 |
体育教学部 |
72.1 |
6 |
人文系 |
71.4 |
7 |
艺术设计系 |
70.8 |
8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70.0 |
9 |
法学系 |
68.4 |
10 |
外国语学院 |
68.2 |
11 |
学校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应用型”办学定位和“向应用型转变”的转型发展战略,结合2018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依据本次评估结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不足编制本部门教学工作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积极组织整改,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2016年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整改方案交于评建办。
学校将本次评估结果纳入2016年各二级教学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工作考核和奖惩重要依据。
抄送:董事会 校领导
广东培正学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印发
广东培正学院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