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督评〔2017〕14号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印发
《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加强专业建设与管理,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粤教高函〔2017〕19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新设专业评估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专业建设和管理,保障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部署,是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键抓手。学校将按省教育厅要求对新设专业开展评估,并充分运用评估结果,优化专业建设资源分配,强化新专业建设质量监控,推动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各院(系)要将新设专业评估工作作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之一,加强组织力量,明确具体负责人,按照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参评准备,开展自评。
三、符合参评条件的新设专业具体参评事宜另行通知。
广东培正学院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