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教普〔2016〕25号
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
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估数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培正教〔2016〕30号)文件,教务处等10个评估责任部门结合评估项目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完成了评估数据的采集、整理工作,现予公布。各二级教学单位对公布数据有异议的,可向相关数据采集部门,或评建办进行咨询。
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次公布的数据和本部门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对2015—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撰写《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并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自评表和《教学质量分析报告》纸质版(部门盖章、领导签字)和电子版提交评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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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
2016年9月14日
抄送:董事会 校领导
广东培正学院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