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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督建字〔 2024 〕7号  关于组织教育教学督导对青年教师和导师听课情况进行巡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的跟踪考察,了解青年教师与导师的听课计划落实情况,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等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切实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关于修订印发青年老师导师实施办法的通知(培正人〔2022〕55号)》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教育教学督导对本学院青年教师和导师听课情况进行巡查,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青年教师及导师上报的听课计划,任意抽取一个时间段,检查其是否按计划进行听课。如发现青年教师或导师未按听课计划到课的,请及时通知教师发展中心郑飞列老师(电话:86710319)。

2.将检查的结果如实记录在“2023-2024学年第2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听课检查表”(下称“听课检查表”)内,各学院于16周结束前统一将领导签字后的“听课检查表”交到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

 

附件:各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相关资料(另行发放)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