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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督建字〔 2023 〕23号  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测与改进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广东培正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测实施办法》《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反馈与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广东培正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二级学院需做好课堂教学的质量监测与评价等工作,形成“监测—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管理模式,实现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现将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测与改进的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1.2023年10月18日前,完成“广东培正学院2022-2024学年第1学期二级教育教学督导听课计划表”的填写,并经主管督评工作的院长审批签字。

各二级学院在安排二级教育教学督导听课时,应重点关注新进教师;学生反映教学效果亟待提高的教师;准备评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

2.2023年11月3日前,完成“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测与改进期中工作总结”。

3.2023年12月22日前,完成“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测与改进期末工作总结”。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应按时交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5141354@qq.com

联系人:胡玲娜     联系电话:86710742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培正学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二级教育教学督导员听课计划表

2. 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测与改进期中(末)工作总结(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