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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成立 迎接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织机构的通知

培正督评〔2018〕1号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成立

迎接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织机构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开展广州医科大学等4所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粤教高〔2018〕2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8年5月13~17日迎来教育部专家进校考察评估。为了更好地做好迎评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学校决定成立迎接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织机构,统一部署,组织高质量完成迎评工作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专家进校考察。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审核评估迎评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部署安排审核评估的各项任务,组织、协调、处理评估专家进校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组  长:张曙光  梁普建

副组长:杨  松  朱庆欢  程  玮  赵恒华  高文翔  黄观德

         贾茜茜

组  员:吴万明  陈冀平  迟彦惠  刘春其  邓  惠  阮  霖

金  砚  孙晓华  何华兵  胡敏沪  骆乐生  费添林

陈雨杏  周兴辉  黄济昌  赖百达  薛宏卿  韦江波

战秀琴  任俊生  宋宇翔  黄小敏  吴立扬  罗  斌

廖金祥  刘飞(艺术设计系)  熊宜勤  邓奎伟  陈发源

曹彦华

二、成立审核评估专项工作小组

具体组织完成迎评各项工作。

(一)材料工作组

组  长:朱庆欢

主要负责部门: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建办

主要工作职责:

1.完成评估前教学状态数据库的数据更新、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工作。

2.完成《自评报告》《校长报告》《审核评估学习手册》等学校审核评估材料及其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编目、装盒工作。

3.负责专家案头材料的准备,制定专家进校考察评估期间的工作方案;编制《专家工作手册》《专家案头材料清单》等材料。

4.负责提供专家办公电脑安装的各种资料电子稿。

5.指导落实检查各教学部门评估专项材料及日常教学管理原始资料。

6.指导落实各行政部门评估专项材料的收集、整理。

(二)宣传工作组

组  长:杨  松

主要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信息与设备管理处、各教学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学校及各部门的网页更新。

2.做好校园网的维护,保证校园网的畅通。

3.确定专家组校内考察路线及落实沿线相关部门、设施准备工作。

4.负责营造校园氛围的宣传栏、标语、条幅的策划、定制等事宜。

5.做好专家组在校评估考察期间的摄影、摄像、录音、会议记录准备工作。

(三)教学工作组

组  长:赵恒华

副组长:迟彦惠  李文红  刘洪鹏

组  员:教务处、各教学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

1.加强日常教学工作管理,维持正常教学秩序,落实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2.加强实验(实训)教学规范管理,落实2108届毕业论文(设计)校企双导师制和规范性要求。

3.加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实训)、实习报告的档案资料建设和检查。

4.组织加强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和花都创业园建设,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联系,确定推荐专家组考察实践教学基地名单。

5.做好各教学单位教学档案的建档工作。

(四)学生工作组

组  长:程  玮

主要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体育教学部

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加强学生课堂出勤以及新生晚自习的出勤情况检查。

3.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督查。

4.组织学生了解评估要求和熟悉校情。

5.策划、安排好迎评期间的校园科技、文化、体育活动。

6.负责学生公寓的室内卫生、秩序与就餐秩序的管理。

7. 组织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确定推荐专家组考察用人单位名单。

(五)接待工作组

组  长:高文翔、贾茜茜

主要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专家进校考察接待工作方案,做好评估期间专家的交通保障和住宿、用餐、休息等各项服务。

2.负责落实专家联络员,按照一个专家配备两个联络员的原则,并完成培训。

3.负责专家房间、会议室办公用品配置和安排。

4.检查、落实大型会议的会场准备、录音、录像等服务工作。

5.负责专家医疗保健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黄观德

主要责任单位:总务处、保卫处、信息与设备管理处

主要工作职责:

1.专家进校前完成对学校教学设施(教室、实验室、实训场地、图书馆、体育场馆及体育设施等)的全面检修。

2.专家进校前完成对学校生活设施(学生宿舍、食堂等)的全面检修。

3.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绿化、净化、美化等工作。

4.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治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期间,各专项小组必须高度服从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组织高质量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工作。

2.各评估工作专项小组组长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组具体工作方案,要求将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到个人,明确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实行责任制管理。

3.各评估工作专项小组的工作方案须在2018年3月25日前交教学督导与评建办。

 

 

 

广东培正学院

2018年3月9日

 

 

 

 

 

 

 

 

 

                                                                 

  抄送:董事会  校领导                                              

  广东培正学院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