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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督建字〔2021〕9号  关于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不断提高我校考试命题与试卷评阅质量,按照工作安排,将继续开展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的检查工作,包括试卷阅卷的规范性检查和试卷的命题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提交期末考试试卷登记表

提交期末考试试卷登记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前,期末考试试卷登记表已上传到教学秘书讨论组(群)中。

2.各学院提供相应的被检查材料

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期末考试试卷登记表数据,教学督导与评建办将于2021年8月25日前提出抽查名单,各学院于2021年8月27日前提供相应的被抽查材料(已评阅装订的试卷本或机试光盘与相应纸质材料)送交教学督导与评建办。

3.试卷规范性检查

试卷规范性检查由教学督导与评建办负责,时间安排在2021年9月中旬完成。规范性检查仍使用“试卷规范性检查系统(软件)”,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到教学督导与评建办网页下载查阅。

4.考试命题质量检查

试卷命题质量检查由各学院依照命题质量检查软件,安排相应的教师检查本单位被抽查试卷的命题质量,时间安排2021年9月下旬进行。

建议:试卷命题质量检查安排给二级教学督导负责。

请各学院给予积极配合。




教学督导与评建办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