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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督建字〔 2022 〕19号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督导教授们:

为了统筹开展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发挥教育教学督导的“督管、导教、督学、导学”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精神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完善教育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广东培正学院关于聘任教育教学督导的通知》精神,督导并举、以导为重,引导全体教师立德树人,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实现“四个回归”,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达成度、适应度、保障度、有效度和满意度。

二、工作方法

校级教育教学督导按学科分组组建,文学、法学、教育学为一组;经济学、管理学为一组;工学、理学、艺术学为一组。每组设组长一名,由组长负责按校级教育教学督导职责和应做的主要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督导活动。具体分组情况和负责专业见《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分组情况表》(附件2)和《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各小组负责专业安排表》(附件3)。

三、工作内容

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内容详见《广东培正学院完善教育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主要包括:

1.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学习成果)导向”理念,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努力达成人才培养目标。

2.有重点地听、评课,指导教师教学。按学科分组开展集中与督导个人听、评课相结合的围绕课程教学目标和学习成效达成等提升教师理论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指导活动。

3.负责认定首次开设双语/全英教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具体见《广东培正学院首次开设双语/全英教学课程教师授课信息安排表》(附件4)。

4.参与各类教育教学检查。包含评估专项教学资料、期末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检查。

5.期末撰写工作总结1篇。

6.其他临时性的工作。

四、工作具体要求

1.专职教育教学督导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80节,兼职教育教学督导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40节,由各组组长和组员商量安排。

2.针对新进教师和学生反映课堂教学质量有待改进的教师,教育教学督导需分别于学期初和学期末进行听课,学期初进行指导,学期末进行闭环落实改进。具体见《广东培正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分学科需要被听课教师一览表》(附件5)。

3.听课资料于学期末交教学督导与评建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广东培正学院完善教育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

2.广东培正学院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分组情况表

3.广东培正学院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各小组负责专业安排表

4.广东培正学院首次开设双语/全英教学课程教师授课信息安排表

5.广东培正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分学科需要被听课教师一览表

 

教学督导与评建办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