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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督建字〔2025〕28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兹定于教学周第1719周(20251222-2026年19日)开展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评教

(一)评教时间

1. 评教时间:20251222日(周800-2026年17日(17:00。

2.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202618日(周四)将学生评教的结果反馈到各二级学院。

(二)操作程序

学生登录强智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价—学生评价模块进行评价。(详细操作流程指引见附件1)

(三)问题处理及联系方式

对于评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汇总并及时与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联系。

(四)注意事项

不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影响考试成绩查看及相关补(缓)考的报名,学生总体参评率低将影响各二级学院年终考核。请各二级学院指导并督促学生按要求进行网上评教,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届时将各二级学院学生参评人数及比例予以公布。

二、各二级学院评教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各二级学院的评教工作于2025年1222日开始。请于202619日(周17:00前按表格要求统计评教结果(附件2),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邮箱:pzpj2018@126.com)。        

(二)具体内容

二级学院依据《广东培正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培正教〔2023〕51号)对本部门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附件3-5各评价主体所占权重分别为:学生评价50%;学院领导评价20%;教学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评价20%;教育教学督导评价10%。

 

附件:1.学生网上评价操作流程指引

2.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分统计表

3.广东培正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4.广东培正学院教师教学评价表二级学院领  导、教学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评价用〕

5.广东培正学院教师教学评价表(教育教学督导评价用)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

                             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