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
教学督导与评建办公室
督建字〔 2017 〕15号
关于征求《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
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今天收到《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168号文),现转发各部门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提出意见,并将修改意见用纸质形式于10月26日前,送交教学督导与评建办,以便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转发此《通知》的目的是:
1.征求意见,以便汇总上报;
2. 更重要的是,让各部门各单位了解审核评估工作除了接受现场评估,
还要在现场评估后三个月内形成《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上报教育厅;整改期为一年,一年后要上报《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整改报告》及系列材料。
3.省教育厅将组织审核评估工作专家委员会专门进行整改情况的核查,前期采取不进校方式,核对《整改方案》与《整改报告》,并对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评议,结论分别为“通过”、“复查”两种结果,对于结论为“复查”的高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回访。
教学督导与评建办
2017年10月24日